一次追尾事故,竟引出两位醉驾司机

2022/07/26 12:53:23 查看1316次 来源:李国蓓律师

事实新闻

       (新闻来源:警民直通车上海)2022年6月6日凌晨,上海市某派出所接到路人报警,称在路上有一辆小轿车追尾了货车,挡风玻璃破损,轿车车头被压在货车下,驾驶员伤亡情况不明。

       民警接报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很快找到了受损严重的车辆,但奇怪的是车上却空无一人,经向货车司机了解,小轿车司机肇事后,称明天再来处理这起事故,然后就乘坐另一辆车子离开了,在交谈的过程中他闻到了肇事司机身上浓浓的酒味。

       随后民警在事故地周围勘验时发现了肇事驾驶员邢某。据悉,邢某前一晚吃饭时喝了酒,随后驾车回家途中不慎追尾了停在路边的货车,因害怕酒驾行为被查处,便乘坐朋友的车离开了现场,想等到酒醒后再来处理这起事故,可因担心车子停在路边被发现,便回到了肇事现场查看情况,至此被民警当场抓获。

       邢某也承认了之前载他离开的朋友许某也是酒后驾驶,随后民警将二人带至医院做血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邢某和许某血液中乙醇浓度分别为189mg/ml、142mg/ml,均属醉酒驾驶。现二人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知识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也就是说,该罪分以下2种情形: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

       2、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

        危险驾驶罪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同时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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