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律师为您讲解:一方父母出资的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

2022/08/25 09:22:56 查看1001次 来源:张越律师



导读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通常视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夫妻离婚的,因该房产产生纠纷的,夫妻双方应如何分割该房产呢?

概念解读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通常视为一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参考案例

李某(男)与张某(女)裸婚后,一直租房住。张某的父母心疼女儿,便在城市二环给女儿购置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张某的名下。张某想把李某的名字也加在房产证上,但是遭到了父母的反对,父母表示房子是给张某买的。

根据以上案情的描述,该套房产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虽然赠与行为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但是张某的父母(赠与人)明确表示是对张某的个人赠与,因此,房产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法律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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