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都有哪些形式?

2022/09/15 10:02:08 查看128次 来源:曹晓静律师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遗嘱于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效力。一份有效的遗嘱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体是指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其次,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再次,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最后,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可以采取的形式有五种,以下将分述之。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这种遗嘱设立形式简便易行,具有较强的保密性,是最常用的遗嘱形式。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然人在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2)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为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人不会书写自己名字的,可按手印代替签名。

3)录音录像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是指以录音录像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4打印遗嘱。打印遗嘱是指通过打印的方式将当事人的遗嘱表现在纸面上,同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 年、月、日。

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这种遗嘱形式因为难以证明,所以往往只在特殊情况下适用,依照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此外,为保证遗嘱的真实性,《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都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于遗嘱见证人证明的真伪直接关系到遗嘱的效力和遗产的处置,因此继承法对遗嘱见证人的资格做了规定,下列三类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而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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