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动物博物馆的“鳄雀鳝”咬伤游客,谁应承担责任?

2022/09/16 10:30:10 查看150次 来源:宁夏灜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随着今年8月份北京市一小区业主自小区水系捞起外来入侵动物“鳄雀鳝”新闻事件,最近几个月,除了河南汝州,北京、湖南、广西、山东多地都先后报告发现鳄雀鳝,鳄雀鳝这几个字眼之后便频繁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每次该动物一出现,当地相关部门都要花费不少力气去捕捞,那么鳄雀鳝为什么会引起大家的关注?

其实,鳄雀鳝(学名:Atractosteus spatula)是雀鳝目、雀鳝科、大雀鳝属动物,是北美7种雀鳝鱼中最大的一种,能长到3米。体延长,上下颌亦长。口裂深,具锐齿。它是一种肉食鱼类,具有极强的破坏性,如放到天然水域,会对当地的水体生态系统带来灭顶之灾,因为“只要是水里的活物,它几乎通吃”。而且,它的卵有剧毒,攻击性极强,如果人去惹它,或者它受惊了,会出现攻击人类的情况。另外,中国并没有鳄雀鳝  ,属于外来入侵物种,繁殖快,会严重干扰入侵地的生态系统,危害性极强。

基于此生物生性如此凶猛以及破坏性较大,所以引起了政府及大众的普遍关注。一游客9月11日下午2点30分左右至西二环附近的中国古动物博物馆参观,一男性游客将鱼缸盖子打开后,该游客好心放回盖子时被鱼缸里鳄雀鳝的咬伤,伤口可能有5厘米至8厘米。该新闻瞬间火遍全网,网友们纷纷怒斥男性游客“手欠”“应当负责”,也有人认为“管理方有责任,为什么随便一个人都能打开鱼缸”。

小编认为,虽然该受害游客仅手受伤,事情虽小,但从法律视角来看管理方和男游客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首先,管理方对其所饲养的动物具有管理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就明确规定了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管理方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游客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管理方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在此次事件中,中国古动物博物馆不能以“从未出现过这种事件”作为减轻责任的理由。游客随意能打开鱼缸、鱼缸旁如未有“不得擅自打开”类似的禁止性标牌,明显是管理存在不善之处。

另外,侵权责任一般采用过错原则,本事件中的男性游客如存在违反中国古动物博物馆的管理规定或明知鳄雀鳝的凶猛性而擅自打开鱼缸等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应当与中国古动物博物馆共同对此次侵权事件负责。

总之,事关安全无小事,管理方需要提高安全意识,而游客或消费者也需要管住自己的手,了解、遵守地方规定,以免假期间造成不愉快的事故!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