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出轨了,离婚能不能要求对方净身出户或者赔偿?

2022/10/17 14:14:51 查看169次 来源:陈思怡律师

通常意义上的“净身出户”,法律上对应为“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的,过错方应对无过错方的损失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

()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其他重大过错。

本条是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在原《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有其他重大过错”作为可以使用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扩大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一方对离婚存在主观过错,且这种过错必须是导致离婚的原因。二是过错方实施了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也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规定之情形。三是另一方不存在过错,假如双方对离婚均存在过错,那么一方或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四是过错方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过错方的行为不构成对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侵犯,因而也无需赔偿。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

物质损害赔偿已全部赔偿为原则,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造成的损失大小等确定赔偿数额。精神损害赔偿则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予以综合认定。此外,过错方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和分得的财产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综上,离婚纠纷中所谓的净身出户实际上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损害赔偿两个部分,具体能否适用还需结合个案具体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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