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8 17:28:34 查看1662次 来源:李世英律师
工伤案件中,经常会有老板跟员工说“我给你买了保险的,你受伤了把病历材料交给我,我给你走保险”,这时,员工一定要问清楚,老板说的“保险”到底是工伤保险还是意外险、或者是雇主责任险?因为这三种保险区别非常大,对于员工的理赔影响也很大。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团体意外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下面我们就来对比下吧。
险种 | 工伤保险 | 雇主责任险 | 团体意外险 |
性质 | 社会保险 | 商业保险 | 商业保险 |
购买义务 | 强制 | 自愿 | 自愿 |
投保人 | 单位 | 雇主 | 雇主 |
被保险人 | 劳动者 | 雇主 | 雇员 |
理赔事由 | 工伤事故 | 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 保单约定事故 |
保障范围 | 工作期间+工作岗位+工作事由、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 受雇工作期间(含上下班期间) | 24小时、意外 |
需要说明的是:意外险和工伤保险并不冲突,即使意外险报销了医药费和误工费,劳动者也还是可以主张工伤赔偿的,因为工伤理赔的项目跟意外险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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