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通过“流程图”和“文字示意”,简述民事诉讼中的(一审)诉讼流程,使大家对一审有个大概了解。
1、将全部【立案材料】上传本省诉讼服务网站,进行网上立案【审批时间:约7天】。
【立案材料】《材料清单》、《民事起诉状》、《所函》、《授权委托书》、“原、被告身份信息”、“管辖依据”、“原被告送达地址确认书”、《证据目录》及主要证据材料等。
2、审批通过后:1.无财产保全的,进入诉前调解阶段,调解员联系双方组织调解【调解期限:约30天】;2.有财产保全的,不再组织诉前调解,直接进入一审审判立案【缴纳诉讼费】,进行财产保全阶段,查冻扣财产之后进行开庭。
3、调解不成的,转入一审审判立案【缴纳诉讼费】【一审审限:约3个月】。
4、法院将原告的《起诉状》和证据、被告的《答辩状》和证据、《开庭传票》、其他诉讼文书等送达对方。
5、进行一审开庭(庭前仍可能组织调解)【开庭流程、庭前准备啥,请阅读本合集其他文章】
6、当庭宣判或择期宣判,送达一审《民事判决书》。
7、原、被告双方均未上诉,则一审判决书生效。【原告、被告收到判决书的日期可能不一样。
庭审流程(二审也可参照)。
1、开庭前。
(1)宣布法庭纪律;
(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3)查明原告/被告/上诉人/被上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是否到庭,核对身份,询问对方有无异议;
(4)宣布合议庭成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
(1)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后由被告进行答辩;
(2)举证,质证;
(3)合议庭成员向当事人发问;原、被告相互发问;
(4)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并归纳争议焦点。
3、法庭辩论。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互相辩论。
(3)原告、被告、第三人做陈述最后意见。
4、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5、宣判。
(1)当庭宣判:对于事实简单、清楚,法律适用明确、能够当庭宣判的案件,法官才会当庭宣判。
(2)择期宣判:对于不能当庭宣判的案件,审判长宣布休庭后合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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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 | 公众号 法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