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变更辩护人申请书

2022/11/18 10:08:09 查看2931次 来源:汤旭杰律师


刑事案件变更辩护人申请书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贵院办理的张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现本人将原辩护人江苏宗泽律师事务所汤旭杰律师,变更为现辩护人江苏宗泽律师事务所汤旭杰律师代理本案。

汤旭杰律师具体委托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恳请批准为感!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一、怎么进行变更刑事辩护人的申请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不履行职责或者想变更辩护人的,当事人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三条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二、辩护人委托书


某某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兹委托受托人____________为我的刑事诉讼辩护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本次刑事诉讼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代理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月日


注:1、委托人、受托人均需提供身份证。


三、辩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辩护人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法第28条也规定: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辩护人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基本原则,在任何情况都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编造口供、串供、伪造、毁灭证据或者威胁、引诱证人提供不实证据。


2.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的材料和意见。


的人或者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是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的某些犯罪,按照当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等。


3.依法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不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有利益,更不是维护依法予以限制或剥夺的权益。


4.辩护人只有辩护的职责,没有控诉的义务。


以上知识就是对“怎么进行变更刑事辩护人的申请”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护人不履行职责或者想变更辩护人的,当事人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汤旭杰律师,江苏宗泽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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