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异议之诉提起法律依据

2022/12/02 11:59:27 查看366次 来源:靳菊春律师

案外人异议之诉是执行异议诉讼后面的一个诉讼程序,执行方面的法律目前还不是很成熟,但是现实中执行异议案件越来越多,小律对于执行异议也算小有研究,在这里简略谈谈提成执行异议的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执行异议的情形有两种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申请的主体是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而审查的客体是执行行为本身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既可以是针对执行方式损害其利益,也可以针对执行过程超额等,在此情况下,如果法院裁定驳回,对此不服的救济途径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就是执复案件。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执行异议申请的主体是案外人,审查的客体是对执行标的的异议,裁定驳回的又分两种救济途径,一种是案外人或者当事人认为导致该执行行为的原判决、裁定有误,应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也就是申请再审或者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另一种是提起的异议与导致该执行行为的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即本案分析的案外人异议之诉,这就是案外人异议之诉的法律渊源。

此文写于2021年1月,因其他平台协议到期,转载到本平台。注明一下写作时间,因为法律条文更新换代非常迅速,有些文章的部门内容具有一定的时效性。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