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遭遇家暴可以做些什么?

2022/12/12 17:43:52 查看202次 来源:刘云海律师

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感情的破裂可能是很多原因造成的,但是家暴,绝对是公众容忍度最低的事情。每一次家暴的发生,都在挑战公众的神经和底线。那么,如果在婚姻中遭遇了家暴,具体可以做些什么,才能最大程度减少受到的伤害,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呢?本文总结了一些要点,希望能够帮助到每一位有需要的人。

一、什么是家暴

家暴,即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家暴不是无关痛痒的“家务事”,而是一种违法行为甚至涉及刑事犯罪。

事实上,家暴的范围我们想象得广,它可能发生在夫妻之间、父母与子女之间,但是提起家暴,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可能还是婚姻关系里丈夫对妻子的暴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离婚纠纷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在2016年至2017年的全国所有涉及家暴的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有91.43%的案件都是男性对女性实施家暴,73.40%的案件原告为女性。

二、婚姻中遇到家暴要怎么办

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至今已逾6年,我们鼓励每一位家暴的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积极地自救,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那么如果遭遇家暴,受害人可以做一些什么来保护自己呢?

(一)及时求助

遭遇家庭暴力时,第一要务是保护好自己,避免受到二次伤害。及时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请求外界力量进行干预。

(二)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并就医验伤,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受害人事后应保存好相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书面材料,这都是在离婚诉讼中证明家暴事实的有力证据。此外,公安机关的出面也可以对加害人起到一定震慑作用。

(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1.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依照反家庭暴力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

2.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1)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3)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3.人身保护令可以达到什么效果?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三、遭遇家暴是否可以离婚

(一)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家暴的发生具有反复性,家暴本身也不单单是婚姻的一种不幸,它会衍生出许多其他的问题,导致夫妻关系、亲子关系的畸形,甚至演变成社会问题。受害人一时的隐忍往往并不能换来长久的和平,外界为受害人提供的帮助也无法从根本上终止暴力,自救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和对方一直纠缠,尽快从这段关系中抽身离开,及时止损。若双方协议离婚失败,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家暴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若法院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家暴行为,调解无效时应当准予双方当事人离婚。

2.家暴是婚姻中的过错行为,在财产分割上,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家暴的受害人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

(二)如何收集证据

当家暴发生时,应当避免加害人用锐器伤人,以保护好自己为第一要务。在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受害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收集关于家暴的证据

1.加害人曾经写过的悔过书、保证书;

2.记录家暴过程的视频、影像资料

3.当事人及亲属之间的通话、短信、聊天记录等;

4.亲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接警记录、报警回执等;

6.公安机关出具的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7.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

8.单位、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收到的投诉、反映或求助记录

关家庭暴力的新闻时常通过各种媒体映入公众视野,受害的一方往往可能会因为经济不能独立、害怕对方报复、心理难堪等原因选择容忍和隐瞒,方洋洋案、拉姆案都给我们留下了惨痛和深刻的教训。希望每一个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都能够有反抗的意识,学会反抗的手段,积极保护自己和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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