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子与人同居并生下儿女被刑拘:涉嫌重婚

2023/02/15 15:39:17 查看211次 来源:沈辉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实践中,重婚罪的表现形式:

(一)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 

(二)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三)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四)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 

(五)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对于重婚罪的救济方案: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或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要求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

认定重婚的证据方面:如办理结婚证、办结婚酒席、拍摄婚纱照等均是认定的关键证据。

告重婚罪的证据有哪些?

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但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列重婚行为,可以认为不构成重婚罪:

1.自己主动解除或经劝说、批评教育后解除非法婚姻关系的;

2.因自然灾害,被拐卖或者其他客观原因而流落外地,为生活所迫而与他人结婚的;

3.因强迫、包办婚姻或因遭受虐待,与原配偶没有感情,无法继续维持夫妻生活而外逃,由于生活无着,又与他人结婚的;

4.因配偶长期外出下落不明,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又与他人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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