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后挪车是否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3/02/17 09:12:42 查看601次 来源:陈旭玲律师

问:律师您好,我弟弟前几天在吃酒席的时候喝酒了,席间有人电话通知他挪车,弟弟没考虑那么就去开车挪动了10几米远。当时被交警给查到了,说我弟弟涉嫌酒驾被抓了。经检测我弟弟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2mg/100ml。请问律师,我弟弟的行为是醉驾吗?

【律师释法】:您弟弟的行为是醉驾,其已涉嫌危险驾驶罪。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危及公共安全所的涉嫌危险驾驶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道路”已有明确规定,“道路”就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公共停车场、广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因此,向社会开放通行的小区、单位内部道路、公共停车场、地下车库等均属于道路的范畴。小区、酒店的停车场虽然与公路和城市道路相比,相对封闭一些,但依旧属于公共区域。

通俗一点讲,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酒驾。经检测已达到醉酒驾驶状态的驾驶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律师提醒】:酒后短距离挪车、停车入位等行为,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该行为已经违法,甚至涉嫌犯罪。驾驶员千万不能因为距离近就忽略了酒后驾车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无论何时何地务必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欢迎咨询法律问题!

行中律师:陈旭玲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