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修改吗?

2023/03/29 16:28:16 查看169次 来源:易轶律师

夫妻结婚后,因为生活中的各种琐事产生分歧,导致夫妻感情恶化,最终走向离婚,在离婚时,很多夫妻都会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协议中明确约定离婚后孩子由谁来抚养,抚养费给多少以及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那么,离婚后,可以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修改吗?

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离婚后,如果之前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可以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或变更离婚协议书,如果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一方隐瞒一部分财产不让对方分割,离婚后一方发现的,也可以要求法院依法撤销离婚协议并重新分割财产。

怎么修改离婚协议书

1、领取离婚证后,离婚后,男方和女方以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增减子女抚养费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2、民政局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

3、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在在拟定一份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书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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