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偷拆被征收人应该怎样维权

2023/04/27 17:07:04 查看109次 来源:北京昌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出门串个亲戚,回来连家都没有了!”“一家人出去旅游了,回来竟然找不到自己家门了,拆的干干净净的!”“还在家睡觉呢,隔壁屋的房子就被拆掉了!人都没看清就全跑了!”上述就是遭遇偷拆的当事人对昌运拆迁律师说的话。很多当事人在房屋被强制拆除时,有些是不在家没有看见,有些是夜黑风高没有看清,当场并没有采集到什么证据,去法院起诉,法院经常由于没有明确的被告或事实依据等原因裁定驳回起诉。今天昌运律师就告诉大家,在您的房子被偷拆强拆时,应当如何在诉讼过程中维护自身权益。

一、寻找相关有利证据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由被告证明自己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若不能举出合法证据,将会承担败诉风险。而诉讼原告只需要对诉讼进行初步的证明,即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主要包括是否有适格的原告和明确的被告、对于诉讼是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详细的事实依据。这是当事人在房屋就强拆后,需要明确的内容,那么当事人应当如何证明这些内容呢?

首先,当事人应当证明自己是被强拆房屋的所有权人。当事人向法院起诉之前,应当收集自己的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明材料等能够证明自己是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据,这些证据都可以证明被强拆房屋的当事人是诉讼案件的适格原告。

其次,收集房屋被强拆的证据。在您的房屋被强拆或者偷拆时,应当及时请求自己的邻居或者在场的旁观第三人帮忙进行录音录像。同时,若在现场的当事人被控制,手机被摔坏或拿走无法进行录像拍摄的,也要及时动员亲戚朋友帮忙录像,切不可脑子一懵,啥都不知道了。对于录音录像材料,应当保证能够拍摄到强拆的主要过程和负责人,保证在起诉时能够保证有明确的被告。

同时,当事人在第一时间知道房屋被强拆偷拆时,应当及时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保护其合法权益,不论公关机关是否作为,都会存在相关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都可以保证当事人具备相关起诉条件。

二、寻找偷拆强拆主体的违法点

行政机关在作出相关行政决定时,应当保证作出该决定的程序合法。目前在我国只有司法强拆是唯一合法的强拆行为。行政机关想要进行强拆,必须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行政部门申请法院进行强制征收拆除,应当符合相关条件。若征收方没有对被征收方进行安置,也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则其强拆行为违法。

因而若在征收过程中,您的房屋在您出门不在家时被强制拆除了,切记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及时寻求专业的拆迁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切勿采取“以暴治暴”等不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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