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卖淫罪如何取保候审?东莞刑事律师:谭某某组织卖淫罪一案取保候审

2023/05/02 13:17:44 查看648次 来源:胡文学律师


【案情简介】  

嫌疑人谭某与关某在东莞市某某镇经营着一家经济酒店,关某背着谭某多次提供场所并指示黄某与杨某为他人提供卖淫服务,谭某对上述事实均不知情。接到群众举报后,公安机关以组织卖淫罪将谭某抓获。

【办案经过】

团队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案情后,经讨论分析,认为结合组织卖淫的构成要件,并不能判断谭某实施了组织卖淫行为,故大家一致意见为无罪辩护争取,并从几个犯罪构成的角度做了深入分析,最终经多次会见谭某某本人,在公安机关侦查拘留期间,团队律师积极和办公警官沟通,提交书面法律意见,最终为谭某某争取到30天内撤案的结果。

【法律规定及案件结果】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团队律师经过不断与公安机关沟通,成功让公安机关采纳团队律师意见,作出撤销案件并无罪释放的决定。

【案例评析】

本案中,团队律师通过会见发现谭某与本案根本就无关,经过团队律师与公安机关出具的专业法律意见书与向其沟通,最终取得撤销案件释放的好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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