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9 15:05:59 查看747次 来源:张颖律师
昨日 , 深圳中院对林某、谢某某一审判处死刑。
耸人听闻的深圳罗湖区夜场小姐劫杀案 , 昨日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 两名被告人林某、谢某某均判死刑。两人当庭表示要上诉。
林某、谢某某在狱中相识 , 出狱后先后来到深圳 , 专门到夜场物色女性工作人员并诱骗至住处 , 先寻欢再杀害 , 半年之内有 5 人遇害。
出狱七个月后又抢劫杀人
林某 1977 年出生 , 广东茂名人 , 中专文化。因犯抢劫罪 , 于 2002 年 6 月 3 日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1 年 5 月 12 日减刑释放。谢某某 1980 年出生 , 广东始兴人 , 初中文化。因犯抢劫罪 ,2001 年被判处有期徒刑 12 年 ,2007 年 11 月减刑释放。
经法院审理查明 , 被告人林某、谢某某在监狱服刑期间认识 , 两人出狱后 , 先后来深圳务工 ,2011 年 12 月中下旬 , 被告人林某、谢某某在龙岗区布吉某住所内 , 合谋抢劫、杀害夜总会工作的年轻女子 , 伺机作案。
案发当晚 7 时许 , 林、谢两人随身携带装有菜刀、手铐、砧板等作案工具的旅行箱来到罗湖区东门南路某假日酒店开房。随后 , 林某致电被害人孔某 , 以嫖宿为名邀约其到该房。8 时许 , 孔某依约来到 , 即被林谢两人控制 , 劫走随身现金数百元、手机两部。
当晚 , 林谢两人用毛巾捂死孔某灭口 , 将尸体装入旅行箱。次日中午 , 两被告人携带旅行箱回到位于布吉的住处。其后 , 两人将残骸丢弃至一条水沟内。
此时 , 离林某出狱仅 7 个月时间。
嫖宿邀约每周诱杀一女子
法院审理查明 ,2011 年 12 月到 2012 年 6 月间 , 两被告人先后分别对宋某等 6 名年轻女子实施了抢劫或者杀害。共劫得现金 4 万余元、手机 7 部、首饰若干。
记者了解到 ,2012 年 5 月 , 两人为方便作案 , 专门租下位于罗湖区春风路长丰苑内的一套出租屋 , 并购买阿普唑仑 ( 有催眠作用 ) 、菜刀、钢锯、砧板等工具 , 然后开始作案 , 每周杀一人。
5 月 18 日晚 , 两人在太阳国际夜总会挑选被害人陈某坐台。次日凌晨 1 时许 , 两人将陈某带至出租屋内嫖宿 , 以上述同样方式将其抢劫杀害。5 月 29 日 , 国色天香夜总会的坐台女袁某 ;6 月 5 日 , 毕打奥夜总会的坐台女谭某 ;6 月 12 日 , 人间新潮夜总会的坐台女宋某 , 均被林某、谢某某以同样的手法劫杀抛尸。
6 月 20 日 , 林、谢两人以嫖宿为名 , 电召被害人周某 , 意图抢劫杀人 , 最终未遂。次日凌晨 , 公安机关在其出租屋内将两人抓获归案。
两名受害人尸骸无法认定
昨日 , 深圳市中级法院对抢劫、杀害 3 名年轻女子的被告人林某、谢某某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林某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犯抢劫罪 , 判处有期徒刑 14 年 , 并处罚金 30 万元。决定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罚金 30 万元。
谢某某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犯抢劫罪 , 判处有期徒刑 13 年 , 并处罚金 30 万元。决定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罚金 30 万元。同时 , 一审法院还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裁定 , 裁定两被告向被害人袁某、谭某、宋某的家属分别赔偿 29505 元、102990.4 元、44867 元。宣判后 , 两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上诉。
法院认为 , 案件中的两名受害人孔某和陈某 , 因为其尸骸不存 , 无法认定被杀害 , 因此仅认定林某、谢某某杀害了三人。
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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