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赏给主播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2023/05/10 16:31:04 查看389次 来源:刘永峰律师

打赏给主播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使得许多行业快速兴起,网络直播凭借着其开放性、互动性和即时性等特点在近些年来发展迅速,与之而来便产生了“网络打赏”行为。

众多网友通过直播平台纷纷打赏,但也有部分网友在激情打赏过后反悔了,想要回打赏的钱。那么打赏给主播的钱财可不可以再要回来呢?答案是不一定!我们需要看具体情况。


一、“熊孩子”打赏主播 


现在的小孩子接触互联网越来越早,许多孩子还不识几个字,但对于支付,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等手机操作却了如指掌。一些“熊孩子”趁家长不注意,拿到手机就疯狂打赏主播,当家长发现时就已经晚了。那么“熊孩子”打赏给主播的巨额钱财可不可以要回来呢?

答案是可以。“熊孩子”打赏主播,他们未经家长同意,也不知道钱财数额多少的概念,在打赏时并不能认识到自己的打赏行为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更没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法律上,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单独实施的行为无效;年满八周岁及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独立实施一些纯获利的如接受赠予或者买点小零食、小文具、小玩具之类的与他们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行为,除此之外实施的行为要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才能使行为有效。

很显然“熊孩子”擅自打赏主播的行为并不是纯获利的行为,而是效力待定的行为,若事后家长不同意或不追认,那么这个行为就转化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行为无效,家长只要提供证据证明打赏行为是小孩子擅自作出的,就可以要求主播返还打赏的钱财。


 二、夫妻一方打赏主播 


法律规定了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夫或妻一方作为成年人,在主播不存在欺诈也不存在胁迫的情形下,打赏行为就是真实有效的,打赏过后不可以随便要求退还。           

当然,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夫或妻一方偷偷打赏主播,打赏巨额财产之后被另一半发现。在这种情况下,受财产损失一方是可以以损害自己财产权利为由要求主播和打赏人共同偿还的,但大概率下也只能要回属于受损害方的一半财产,不能要回全部的打赏款。


三、用不属于自己的钱打赏主播 


现实中曾经出现过这样的案例,某某公司的会计王某挪用公款疯狂打赏主播,事发后,王某被判刑并被责令退还单位挪用的款项。虽然挪用的公款是用来打赏主播,但判决书的直接责任人还是王某,而并没有直接追究主播。这也是因为法律不能期待主播在收到打赏时就知道该钱财是挪用公款而来的,至于王某还能否向主播要回打赏的款项,就要看符不符合要回的条件了。

四、用个人财产打赏主播

   成年人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打赏行为也是自愿的,在基于真实意思表示的前提下作出的打赏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也即不能找主播要回来。但在各种美颜滤镜加持下,也出现过很多“乔碧萝”事件,许多“大哥大姐”为爱狂掷千金,到头来发现主播与自己线上看到的很不一样,于是就觉得自己被骗了,便要求返还打赏,但在这种情况下,是达不到法律上的“诈骗”程度,也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法律规定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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