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两年了,还能分割共同财产吗?

2023/05/11 16:04:55 查看763次 来源:易轶律师

 
  在离婚纠纷中,夫妻之间争议较大的还是财产分割,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要对夫妻财产进行合理处置。那么,离婚后两年了,还能分割共同财产吗?
  可以的,如果离婚后发现一方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转移、隐藏、变卖、挥霍、毁损共同财产的行为,一方发现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三年内提出。但是,一方对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不满意的话,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
  一般来说,在离婚诉讼中,离婚双方的共同财产应当在离婚宣判时进行分割,判决生效后双方应当履行判决,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后的两年内未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依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但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后,除非有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另有规定外,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也就是说,离婚两年后,如果双方共同财产已经被一个方面单独处理或者已经不存在,那么就无法再进行财产分割。
  其次,如果在离婚两年后才申请财产分割,可能会面临一些实际困难。例如,共同财产已经被一方或双方处理或消耗,或者财产状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这些都会对财产分割产生影响。此时,需要当事人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财产的状况和变化,以便法院做出合理的判决。
  因此,如果离婚后已经过了两年,仍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需要注意这两个问题,以免影响诉讼效果。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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