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送出的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2023/05/12 17:59:39 查看378次 来源:易轶律师


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按照当地的习俗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给付彩礼的行为,虽然在《民法典》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但对于索要“彩礼”并没有明文禁止,因此正常的索要“彩礼”行为本身不违法。但是如果最终没能结成婚,或者结婚后感情不和离婚了,那么,送出的彩礼,是否可以要求返还?下面由家理律师为大家详细讲解关于返还彩礼的相关疑问。

法律明确规定可以归还彩礼的三种情形

1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

2 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尚未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一方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以下情况,彩礼可能无法返还:

在司法实践中,即使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但如果存在长时间同居的情况,彩礼也可能无法要求返还:

1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虽同居生活时间不长,但生育子女的。

3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以上情况,法院会结合同居生活时间长短、彩礼是否已经用于共同生活等多方面综合情况,酌情决定彩礼是否应予返还。有可能会支持返还一部分,也有可能完全不支持返还。

解决彩礼纠纷遵循的原则

返还彩礼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主要是以当事人是否办理结婚手续为主要判断依据。一般来讲,给付彩礼后办理结婚手续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经办理结婚手续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按照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解除同居关系时,法院会结合同居生活时间长短、彩礼是否用于共同生活、是否生育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酌情决定彩礼是否应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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