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代发”,网店成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的被告,如何应诉?

2023/05/15 18:07:55 查看865次 来源:尚瑞杭律师

伴随着电商行业的兴起,开店的大学生、创业者不在少数。与此同时,作品、商标、专利的数量也在随着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而不断增加。

由于缺乏经验,知识产权意识又薄弱,网店经营者销售的产品很可能存在侵权而不自知,此类案件日益频发。更尴尬的是,部分采用“一件代发”模式经营的网店,本就是小本创业,突然接到法院传票,既觉得委屈(譬如很多网店只卖出一件商品,还是原告购买用来取证的),又无力承担律师的代理费用(此类案件要求的赔偿一般在3-10万不等,律师代理费又动辄几千上万,经营者难免担心案件败诉后,赔了夫人又折兵)。因此,我想分享下代理该类案件的应诉思路,以便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保留好证据,一旦被诉,也能稍作斡旋,不至于在诉讼中任人拿捏——既不知道是否确实侵权,又不知道原告要求的赔偿金额是否合理。

回到正题。既然是侵权之诉,首要问题便是原告是否具有相应权利:

一方面,商标权、专利权是需要原告提供相应权利证书的,并可在官网核对权利所有人,著作权则不一定需要有权利证书,但也需要有相应作品系权利人创作的证据。否则,就无法证明原告有权要求赔偿。

另一方面,即便原告持有相应权利证明,也可以核查原告的权利证明是否与其他知识产权冲突。譬如年前承办的这起案件,就存在另一著作权与案涉外观设计专利权内容相同的情形。实践中,还有著作权与商标权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在此情况下,原告的权利存在瑕疵,就可能成为案件的突破口。

在经过上述核查后,原告如果确实是合法权利人,接下来就需要比对网店经营者所售产品与原告的权利内容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简单来说,只有产品与知识产权权利内容“很像”或者“一样”的情形下,才可能构成侵权。

在确认侵权行为后,最常见的抗辩就是产品具有合法来源,即销售侵权产品是因为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的。如果具有合法来源,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一部分是需要网店经营者来举证的,尤其是在“一件代发”模式下,如果前期没有审查知识产权问题并签订具有相应条款的购货合同,则只能在出现发生诉讼后,向供货商索要相关权利证明。因为虽然网店经营者经常不注意知识产权问题,但正规厂家一般会有这方面的意识。

甚至很多此类诉讼,网店经营者都是被厂家与原告的知识产权纠纷殃及的(原告与厂家的知识产权相似,但未有定论,故厂家认为自己具有知识产权,生产并出售,而原告则认为这些产品侵害了自身的知识产权)。

在合法来源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网店经营者就需要考虑赔偿数额问题了。一般而言,赔偿数额计算基础采取的标准一般是原告的损失或被告的获利,又或者该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费中择一。如果前述三项双方均无法证明的,则由法院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酌定(不同知识产权的酌定区间不同,著作权:500-500万,商标权:0-500万,专利权:3万-500万)。而赔偿金额计算基础中的第一、三项(原告损失、许可使用费),作为被告一般难以取得。因此,网店经营者应尽量提供店铺后台流水、进货单、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以证明销售侵权产品的获利金额,避免法院按照无法证明来酌定。否则,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赔偿起点即为3万元,对于小微经营者来说,也算伤筋动骨了。

另外,基于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特殊规定,该类案件被告如果败诉,除前述赔偿金额外,还需要承担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支出,如原告的取证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等。当然,作为败诉方,诉讼费也是要承担的,至少是一部分。

应诉思路简要总结如下:

一、核实原告是否具有诉称的知识产权;

二、比对原告知识产权与所售产品,确定是否构成侵权;

三、收集能够证明产品具有合法来源的证据;

四、收集店铺流水、进货单、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据,证明获利金额。

本文仅供小微型网店经营者在无意识侵权的情况下参考,实践中各种疑难杂症都可能出现,知识产权诉讼本身也包罗万象,相关法规及实践经验更是艰深复杂,本文难免挂一漏万。

因此,仅作参考,希望能帮到相关从业者。如遇疑难复杂或大额案件,又难以协商的,还是向专业人士咨询更为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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