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驾驶证保险公司也要赔偿?

2023/05/22 20:41:15 查看368次 来源:马俊哲律师


【案例】

没有驾驶证保险公司也要赔偿?

 

车险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会说对不起你没有驾驶执照,对不起你酒驾,对不起你肇事逃逸等等,都不赔,这种说法对吗?对,商业保险可以,但是交强险所有的这一切说法都不成立,一分都不能少,都得赔,感谢点赞与转发,帮助更多的人。

 

法律解释

 

一、什么是交强险?


(1)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3)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有哪些?


(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20年9月19日后)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人民币

 

(3)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三、什么情形保险人必须先行垫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 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除了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外,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1) 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2) 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3) 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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