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了,子女还要尽赡养义务吗?

2023/06/02 15:05:52 查看1611次 来源:易轶律师

夫妻感情破裂离婚了,伤害最大的莫过于子女,将会给子女造成一辈子的心理阴影。那么,父母离婚后,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子女有义务赡养另一方吗?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会随着父母的离婚而改变,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也不会发生改变,所以,子女成年后,有能力赡养父母时,应该对另一方尽赡养义务,除了子女在成年之后,没有固定收入,生活困难,无法负担赡养义务的,一方对子女有过严重侵害行为的,可选择不赡养一方。父母抚养子女成人有多艰辛不必多说,当父母老了,走不动路了,最渴望的就是儿女能够尽孝,老了能有个依靠。所以,尽管父母离婚了,但是父母子女的血缘关系还在,这是改变不了的,尽最大能力,让父母过个幸福安逸的晚年,这是作为子女最大的义务也是责任。
  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更改子女姓名吗?
  不可以,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更改自己姓名,父母给未成年子女更改姓名需要父母双方协商同意,如果子女满十周岁,还要征求孩子意见,如果子女成年,要征得子女同意才能更改。
  一般情况下,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父母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更改孩子姓氏,首先要跟另一方协商,拿到同意更改的书面证明材料,其次,要拿着离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孩子的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申请办理,户籍办理机构在得到父母双方同意签字的情况下,才能办理。否则,一方是无法办理的。以上内容就是,抚养子女一方可以更改子女姓名吗?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专业婚姻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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