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丽母亲:不要道歉只要牟某翰坐牢

2023/06/06 18:11:41 查看659次 来源:马俊哲律师

包丽母亲:不要道歉只要牟某翰坐牢

 

 

 

案现实例】

 

2019年10月9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女生包丽在北京市某宾馆服药自杀,送医救治期间被宣布“脑死亡”。

 

2020年4月11日,包丽在医院去世。包丽母亲对此心情一直都很沉重,表示不会放弃追究牟某翰法律上的责任。

 

包丽自杀前,其男友牟某翰向包丽提出过拍裸照、先怀孕再流产留下病历单、做绝育手术等要求。包丽和男友牟某翰在恋爱期间,牟某翰曾经嫌弃包丽有过恋爱经历、不是处女,但又不想分手,还以此来折磨包丽。牟某翰却始终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对包丽精神控制,甚至发出“我不明白,什么是精神控制?”的疑问。

 

2021年1月29日,牟某翰涉嫌虐待罪被逮捕后,该案曾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又移送检察院。

 

牟某翰涉嫌虐待罪一案,推迟至2022年7月5日左右开庭。同时,包丽母亲已经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宣判日为2023年6月7日。

 

 

马律说法】

 

 

 

一、该案是否构成虐待罪及其构成要件?

 

我国刑法第260条就明确了构成虐待罪的情形,即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的,处2至7年有期徒刑。

 

1.行为主体必须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例如丈夫虐待妻子、父母虐待子女等,还包括同居的男女朋友,也可以构成虐待罪。

 

2.要有虐待行为,需要对被害肉体的折磨、精神的摧残,常见行为有殴打、辱骂、强迫劳动等情形。

 

3.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是否恶劣,要考虑行为人使用的手段、持续时间、结果等因素,在司法实践中,虐待时间长、次数多,或者虐待弱势群体(老人、孕妇、儿童等)的,就会被认定为情节恶劣。

 

回归到本案中,包丽和牟某翰确实存在同居的事实,也属于是共同生活在一起,故本案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若法院最终的裁判结果认定牟某翰构成虐待罪,则说明法院认同属于牟某翰与包丽属于家庭成员,走出了狭义说,进一步认定恋爱关系中的男女朋友之间的关系,加大了虐抵罪的保护范围,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受虐待一方的合法权益。

 

 

 

二、是否可能构成教唆自杀?

 

教唆自杀有两类,一类是教唆那些对死亡没有认识的人,例如小孩、精神病人、邪教成员等,这种情况构成故意杀人的罪的间接正犯没有争议。我们探讨的是另一类,教唆那些心智正常的成年人,是否可以处罚?

 

如果教唆精神正常的人自杀构成故意杀人罪,只是说教唆者可能不会判很重而已,如果是教唆未成年人自杀要从重处罚,具体要看情况

 

 

 

三、同居期间遭受一方遭到另一方的伤害,又不符合虐待罪的构成,该怎么办?

 

1.告知家人,寻求帮助,及时报警

2.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3.可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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