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给小三的钱能要回来吗?

2023/06/07 18:48:15 查看238次 来源:吴中律师

夫妻之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这种义务不止体现在感情上,也体现在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和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上。在实践中,常有因男方出轨而导致感情破裂离婚的案子发生,且出轨方往往会和第三者有一些金钱往来,这极大地损害了无过错方的财产权益。那么在离婚时,这些钱女方可以主张要回来吗?

《民法典》中规定,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夫妻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男方出轨,在未经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通过购买房子、车辆、金银首饰和直接转账等形式赠送给第三者的,显然侵犯了其妻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赠与行为具有不正当性,既违反了《民法典》中规定的夫妻之间所负的忠诚义务,也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女方有权追回。

需要注意的是,女方能追回的财产数额为全部,而非赠与财产的一半。这是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的持有方式为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夫或妻任何一方都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在法律明确规定的几种特定情形下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外,任何一方都无权在共有期间请求分割。因此,当女方主张撤销赠与行为时,第三者应当返还因不正当关系而从男方那里获得的全部财产。

出轨行为不仅违反婚姻中的忠诚义务和社会公德,也会对家人和子女关系造成严重的破坏,夫妻双方都应该在婚姻中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履行夫妻应当遵守的义务。如果发现配偶一方出轨的,应当及时收集证据,比如对方的微信、支付宝或银行的取款、转账记录等,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您的权益,我的责任。若您后续需要法律服务的话,可以联系吴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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