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被法院判刑了还能上诉吗?怎么申请上诉?上诉能减刑吗?上诉会加刑吗?

2023/06/17 16:59:48 查看137次 来源:刘加民律师

挪用资金罪被法院判刑了还能上诉吗?怎么申请上诉?上诉能减刑吗?上诉会加刑吗?

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法院宣判的结果和被告人或其家属的预期相差很大,于是就有人想上诉,但是上诉的话,又担心不能减刑反而会被判的更重,当然有些不知道怎么上诉,甚至不知道能不能上诉,这些刑事诉讼法都有相对明确的规定。以下是法律对这些问题的基本规定和笔者的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知道,不服一审的判刑上诉后能否减刑,要看案件情况,如果确实属于量刑不当的,就会改判即减刑,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会发回重审。同时如果不是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即如果是被告人这一方提出的上诉,二审法院是不能加刑的。所以,当对一审量刑不满意时,可以考虑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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