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儿童罪逮捕了怎么办?怎么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需要什么条件?

2023/06/18 12:00:30 查看2344次 来源:刘加民律师

猥亵儿童罪逮捕了怎么办?怎么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需要什么条件?

被逮捕后,还可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通过后,就会变更强制措施,一般会变更为取保候审,以下是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相关规定以及笔者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相关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作出逮捕后,仍然需要审查羁押是否有必要性,虽然法律规定了人民检察院需要主动审查,但是实践中人民检察院主动审查羁押必要性是极为罕见的,一般都是律师或者家属主动申请,由于家属绝大多数都不知道有羁押必要性审查这回事,因此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律师申请。此外,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某种程度上比取保候审或者不予批准逮捕更难,因为人民检察院既然作出了逮捕决定,让其认为逮捕是没必要的,相当于让其承认错误,所以整体上比较难。一般是案件出现比较有利于当事人的重大变化或者在既有证据下检察官的看法发生了重大变化,羁押必要性审查才有可能通过,常见的是逮捕后取得了受害人谅解、取得了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律师反复提交法律意见后改变了检察官的看法。此外,根据上述第96条的规定,刑事案件整个过程中,公安、检察院、法院都要审查强制措施是否恰当,既包括逮捕是否恰当,也包括取保候审是否恰当,所以逮捕后,继续申请取保候审也有机会成功,同时取保候审后,也有可能被认为不当而被逮捕的,这点尤其需要注意。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帮助,若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电话或者微信联系本人,联系方式见本人主页。

 

(原创勿转,侵权必究)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