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会构成逃税罪吗

2023/07/03 09:48:04 查看150次 来源:李国蓓律师

  缴纳税款是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不可以有逃税、漏税的行为,不然有可能会构成犯罪,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那么扣缴义务人会构成逃税罪吗?构成逃税罪要怎么处罚呢?构成要件有哪些呢?对于这些问题,小编作出了解答,一起看看吧。

  一、扣缴义务人会构成逃税罪吗

  会构成。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且占应缴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构成逃税罪。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纳税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二)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三)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

  (四)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五)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实施前款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且占应缴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扣缴义务人书面承诺代纳税人支付税款的,应当认定扣缴义务人“已扣、已收税款”。

  实施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偷税数额在五万元以下,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前已经足额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二、构成逃税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逃税罪的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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