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和死缓的区别在哪里?

2023/07/10 09:55:43 查看1141次 来源:陈晓伟律师

基本概述

死缓和死刑的区别

区别一:适用条件不同

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区别二:程序不同

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区别三:刑罚不同

死刑通常是立即执行。而死缓通常要缓期执行,如果在缓刑期间有立功表现,一般不会被执行死刑的

死刑判定

死刑判决标准的要求如下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对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死刑;
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4、对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常见问题

判死缓的条件具体如下:

1、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2、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五十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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