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受伤委托我所后获得工伤和人损赔偿满意赔偿

2023/08/09 16:53:13 查看145次 来源:王小华律师

执行律师 李律师 当事人 甘女士

一、工伤案情简介

甘女士于2020426日开始在四川xx公司工作,岗位为信号工。2020630230分许,甘女士在工作中因9号塔式起重机司机操作失误原因,被掉落的钢架砸伤右小腿,随后被送往北京市某医院急诊抢救中心住院治疗,诊断为右胫腓骨远端开放粉碎性骨折、右小腿开放外伤伴皮肤剥落伤、右胫后动脉断裂、右腓肠神经腓深神经断裂、右胫前肌胫后肌趾长屈肌部分断裂、右小腿内侧皮神经断裂、右腓骨短肌部分断裂、大隐静脉断裂(右),行右小腿清创、肌腱血管神经探查修复、胫骨骨折外固定架固定、腓骨钢板内固定、人工骨植入术,共计住院14天。当事人具状委托我所维权。

工伤案件分析

本案中甘女士在工作场所、时间内,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认定为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享受工伤待遇,但该公司并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因此本案涉及到仲裁,后公司与甘女士达成协议书,撤回仲裁申请。

工伤处理结果

2020104日,甘女士收到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在202159日,甘女士与四川xx公司达成协议书,四川xx公司一次性支付甘女士所有费用24万元。

二、人损案件分析

甘女士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同时其情形符合人损的法定情形,两个法律关系可以同时进行主张,本案以侵权入手,要求塔式起重机司机所在公司承担责任。首先申请政府机关公开相关信息以确定被告主体资格,然后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甘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三被告公司连带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共计41万余元,同时本案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人损处理结果

2021426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作出判决,依法判决天津公司赔偿甘女士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24元,诉讼费由天津公司承担,后天津公司上诉,2021826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如果您也面临工伤和人损赔偿的问题,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律师建议您:

1、想要维权,最有效的途径就是要及时咨询、委托,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律师越早介入对当事人越有利。

律师依据专业的法律知识,不仅可以帮助当事人处理棘手的难题,更重要的是依据法律综合分析案件,制定案件办理方案。

3、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交通索赔委托律师来调查取证非常关键。交通律师主要是围绕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三性来紧扣证明目的来帮助当事人准备证据。

具体到本案中,甘女士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同时其情形符合人损的法定情形,两个法律关系可以同时进行主张。

工伤部分:

律师从劳动合同、证人证言等证据入手指导甘女士收集完整的证据链条以印证甘女士的工伤事实,以帮助甘女士成功认定工伤;同时针对甘女士公司并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敢于担当,再次指导甘女士收集充分证据向仲裁委提请仲裁,最终案件得到满意的处理,执业律师得到当事人的认可。

人损部分:

李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齐头并进,工伤认定与人损赔偿统一推进,在指导甘女士充分筹集证据的情况下,同时积极开展调查取证,申请政府公开相关信息,后该案得到良好的处理,获得甘女士的认可。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