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通过遗嘱继承的财产,离婚时对方有权分割吗?

2023/08/30 11:22:07 查看237次 来源:胡梦蝶律师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的财产来源并不是单一的,而有一部分收入应该被归为夫妻共同财产,也有些属于个人财产。有时候夫妻一方可以通过遗产继承得到一些财产,那么一方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配偶有份么?

  婚内一方继承的遗产能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讨论:

  1、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

  2、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实际生活中总是有这样的情况,例如女方通过遗嘱继承的遗产,离婚时却被男方分走一半。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很多老人对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什么是个人财产的认知不是很清楚。

  1、虽然老人写了遗嘱,但是遗嘱的内容没有明确约定:“财产只给自己的孩子,排除配偶继承权”,所以会导致写了遗嘱而还是给到了女婿或者媳妇。也就是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写明“房产由女儿/儿子继承,女儿/儿子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

  2、那么应该怎么写一个有效的只给自己子女的遗嘱呢?

  第一,形式上要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

  第二,内容上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并且还要明确具体,排除子女配偶继承权。

  只有一个完整、有效的遗嘱才能真正把财产留给自己的孩子。所以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一定要把相关的规定了解清楚,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专业遗产继承律师,以免出现什么差错。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不良信息举报 >>

Copyright©2004-2021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