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资深离婚律师:离婚协议约定50%退休金给对方,有法律效力吗?

2023/09/11 10:01:56 查看513次 来源:李晓娟律师

夫妻离婚时约定男方将来的退休金给女方一半,直到女方生命终止。离婚后,双方都再婚。男方退休后,女方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要求男方支付退休金的一半,法院会支持吗?杭州离婚律师解答。

女方在双方结婚后便离职,没有养老保险,男方每月有4600元的养老保险金。男方是否应该按照在离婚协议中的承诺,退休后向女方支付一半养老保险金?

【法院观点】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的抚养、共同财产的分割等问题在综合考虑的基础上达成的合意,双方关于被告的退休金自愿给女方一半的条款并非独立条款,而是以解除夫妻关系为前提,与离婚协议的其他条款作为一个整体,该条款与一般合同条款不同,具有道德义务性质,该条款具有给原告离婚补偿及离婚后生活补助费的性质。

另外,《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并无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男方应该按约履行。

关于男方应支付金额,男方再婚后,领取的退休金部分缴费系使用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交纳,为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酌定男方每月给付女方生活补助费1000元。

男方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律师说法】

男方为了追求与女方离婚的结果,在离婚协议书中主动承诺,将退休之后个人养老金的一半分给女方直至女方生命终结,男方自愿对其预期可得财产作出的处分。在此协议之下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终结婚姻。该承诺系离婚时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真实有效。

另外,男方的养老金给付承诺具有补偿帮助性质。女方因早年照顾家庭辞去工作,个人精力、体力在家庭成员照顾方面投入较多。在与男方离婚时,女方并无对其未来可预期的基本收入,亦无在退休年老时经济上的基本保障。

综合以上两点,离婚协议中养老金给付条款可定性为离婚经济帮助行为。

离婚后会有各种各样的财产纠纷,若有争议,建议咨询专业离婚律师,给您更具有实务的指导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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