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如何使用“被迫离职”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3/09/15 18:06:58 查看1211次 来源:广东蓝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公司无故损害劳动者利益,无非就是想逼退员工自离,但是员工是可以通过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照样获得2N赔偿,当然,不是所有的理由都可以随便使用,员工可以用以下这些理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1)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支付劳动者应得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4)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签订或变更劳动合同

(6)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或劳动行为违法的

一定要有充分证据和理由才可以发被迫离职通知书,根据以上内容参考,可以适用多个场景,比如搬走办公电脑、删除门禁指纹,这就是不提供劳动条件。但是有时候存在争议的时候,是不适用的:

一、被调岗了但是未违反劳动合同签订内容

二、因绩效或提成规则下造成合理工资变化

三、因公司经营困难短时间拖欠工资

四、员工自己主张或同意不交社保

为避免争议导致被迫离职无效无法得到赔偿,员工应与企业提前沟通,要求公司整改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如果公司拒不改正,则保留证据后才发被迫离职通知书比较稳妥!特别在于工资构成这一块,不违反协议或没有协议的话,员工单方面说公司损害利益是拿不出证据的,所以最好在劳动合同或补充协议上书面规定自己的工资构成!

发书面被迫解除劳动通知书的内容与操作手法,都是需要精心控制的,没有统一的方式方法,灵活应对,要谨慎操作,操作不当就失去所有赔偿金了,所以万万不可乱来!

劳动者在面对企业无理由各种损害劳动者权益,又不发辞退通知书时,就可以先跟公司沟通,沟通不一致就可以采用被迫离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在操作过程中,咨询律师的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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