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8 13:06:14 查看24次 来源:杨志峥律师
想留财产给子女,到底怎么做最靠谱?
在中国传统社会的认知里,许多人忌讳谈及死亡,认为生前立遗嘱“不吉利”。正是受到这种观念影响,往往容易出现在被继承人死后因遗产继承问题协商无果,甚至激化家庭矛盾,上演家族间遗产“争夺战”,使得家庭原本的温情消散殆尽。
生前立好遗嘱,未雨绸缪,有遗嘱后会大大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但很遗憾,这也并不意味着有了遗嘱就能避免纠纷。
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在全国审理的遗产继承案件当中,遗嘱被确认无效的占60%。想要立一份有效的遗嘱,似乎并不是件轻松的事情。
但是,也有不少立遗嘱的人会这么想:我的财产我做主,只要把自己的真实意思写下来,将来就会被照办。至于写什么、如何写似乎并不要紧。
问题是,当那一天来临,立遗嘱人不可能再来回答关于遗嘱的诸多细节问题,而继承人们往往会因这些可能影响到遗嘱效力的细节问题产生争议,最终导致背离遗嘱人真实意思的情况发生,更甚者可能会因为遗产继承问题引发纠纷,导致家无宁日。
01
前段时间,张女士就遇到了一件烦心事。
一年前,张女士的母亲李阿姨因病住院,期间都是张女士忙前忙后,哥哥张大从未探望。
李阿姨自知身体日渐虚弱,于是,她趁意识清醒时叫来张女士说道:“你家庭条件没你哥哥好,这段时间照顾我也很辛苦,卡里还有50万存款,我走以后钱都归你”。为了避免张大和张女士争夺遗产,李阿姨还找来纸笔,立下遗嘱。
没想到,李阿姨去世后,张大知道了50万存款的事,多次向张女士索要无果,一气之下将她告上法庭,要求依法继承母亲的遗产。
张女士不同意张大的诉讼请求,认为母亲生前留有遗嘱,对遗产已经有了处理意见,将遗产留给张女士处分,张大没有权利再主张分割。
庭审中,张女士提供了自书遗嘱一份,该遗嘱载明:李阿姨的个人银行存款由女儿张女士继承,同时,该遗嘱上显示有“李阿姨”的签名。
张女士表示上述遗嘱的内容系李阿姨本人书写及亲笔签名。可是,张大对该遗嘱的真实性不予认可,他表示,母亲遗嘱的落款日期只写了月和日,并没有写明具体年份。
根据规定,自书遗嘱想要生效必须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遗嘱内容并签名,还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否则,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女士虽提供了遗嘱,但遗嘱确实存在问题,故法院对于该遗嘱不予认可。最终法院判决李阿姨的遗产由张大和张女士二人平分。
李阿姨生前本想把自己省吃俭用的钱,留给尽心照顾自己的女儿,却没想到,只因为书写不规范,遗愿成为永久的遗憾。
02
看到这里,想必大家都很关心到底什么样的遗嘱是无效的。今天,一次性给大家说明白,早点知道这些漏洞,防止日后继承有麻烦。
1、遗嘱是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比如立遗嘱的老人患有老年痴呆,精神疾病等。
2、遗嘱与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不一致,比如是胁迫老人立下的遗嘱。
3、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民法典规定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遗嘱形式,以及对应遗嘱需要具备的法定要件,建议大家仔细学习,以后我们也可以视频和大家仔细聊聊。
4、处分他人财产的遗嘱,比如把妻子的那一部分也安排进遗嘱里了。
5、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
随着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们自然会有财富的积累,而这种财富增长与法律观念滞后所产生的矛盾也在日益显现,可以预见,未来关于遗产的纠纷将会越来越多。
为避免纠纷,遗嘱订立时,要确定财产清单和遗嘱执行人,建议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如果因为一点瑕疵不被认可,那对已逝之人的遗愿和其继承人的未来影响无疑是巨大的。这也是绝大部分人委托律师协助的原因。
律师见证遗嘱的优势
1、能对遗嘱的遗产有效性进行把关
遗嘱人只能对生前的有效财产立遗嘱予以处分。实践中,很多遗嘱人对不属于自己的遗产也列在遗嘱之中,比如夫妻共同财产等。由于遗嘱里处分了不属于遗嘱人自己的遗产,为今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2、能对遗嘱的形式有效性进行把关
遗嘱必须具有法定的形式和要求,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所总结的出来的规范性经验。比如,遗嘱的书写、签名、见证人、遗嘱的执行人、必须留下的遗产份额等等。这些在法律和操作中有严格的规定。相比随意书写一份遗嘱,律师见证指导的遗嘱在遗产分配、遗产分割执行、遗嘱文书内容等方面具有科学性、合法性,有些情况下更符合情理人伦。
3、避免遗嘱执行时的争议
实践中,关于遗嘱的最多争议就是遗嘱文书的真实性,而对真实性的争议,特别是在立遗嘱人生前留下很少笔迹样本和病历记录的情况下,是困扰当事人和司法的死结。
遗嘱真实性的争议,一方面来自立遗嘱时的精神状态和自愿性;另一方面来自遗嘱上的笔迹签名。而解决这二个问题的关键,必须对立遗嘱人的健康状况或字迹等进行鉴定。
由于很多遗嘱是在秘密情况下所立的,事后有针对性收集证据进行鉴定的难度非常大,这样就容易形成一个逻辑上的怪圈,就是如何对一位已经死亡了的人进行与之有关的鉴定。
如果立遗嘱人生前聘请律师见证,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逻辑怪圈和死结,就可以有效避免继承人之间发生争议。
4、方便快捷
另外,律师对于当事人的服务较好,可以约定时间办理,还可以根据您的情况上门服务,提供方便、快捷、专业的法律服务。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是每个人步入老年后的梦想。
我们也希望,老年人要学会用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遗嘱、遗赠扶养协议,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另外,子女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也不要忘记常回家看看。一个电话、两句问候、三声提醒,让父母们明白,他们始终是子女心中的牵挂。
律师资料
该律师其他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