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2023/09/20 10:26:31 查看161次 来源:宁夏灜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租赁行业也如雨后春笋般崛起,城市中遍布着各类汽车租赁公司。租车出行很好的解决了无车一族出行的问题,但是在租车过程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




2021年5月小李带着妻儿去旅游,为了更方便出行,选择租车自驾旅游。在自驾去往景点时,与对面行驶的私家车赵某发生了交通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小李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赵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此次肇事车辆登记在云南神州汽车租赁公司名下,该车辆由小李租用,该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
但因维修费、误工费等协商未果,赵某将驾驶员小李及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该涉案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所以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机动车保险合同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先向赵某赔偿损失,如保险限额内不够赔付,小李在其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云南神州汽车租赁公司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律师建议:

1.承租人租赁车辆,应向租车公司核实车辆行驶证、投保单等信息,确保车辆已足额投保适合营运车辆用途的保险,避免发生因非营运车辆用于出租运营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风险;

2.承租人租赁车辆,应仔细查看租车合同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条款,对于加重自身责任、免除对方义务的条款及时提出异议和修改要求,避免发生纠纷时自身利益受损;

3.租赁合同期满届满或因事故等原因终止时,承租人应及时将车辆交还出租人,避免因怠于交还车辆而承担额外的租金或运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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