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只愿意给N,劳动者有必要去仲裁2N的赔偿吗?

2023/09/22 10:07:32 查看36755次 来源:广东蓝沃律师事务所律师

       我们称N为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N为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很多人咨询问,公司只愿意给N并提前30天通知,有必要去仲裁2N吗?

一般而言我们不建议公司在有补偿的情况下进行仲裁:

       第一是2N是一个成功率很低的仲裁诉求,往往要证据非常充分,公司非常恶意辞退才会支持,否则就大概率会被降到N,那如果公司已经愿意给N,在自己没有较大把握下,不建议仲裁2N;

       第二是仲裁庭或多或少会考虑让公司在赔付时设置一个上限,其目的在于保护企业经营不受影响,其目的是不希望企业因此无法正常运营带来更多的劳动纠纷,以及更多的失业人员,而2N是一个惩罚性非常强的赔偿,所以仲裁庭会非常谨慎的处理这个诉求。

       第三是如果仲裁2N失败,那么公司也就是给应给的N,而你会因此付出巨大的各种成本,那还不如接受N的赔偿,好聚好散,也就是考虑成本;

       第四是仲裁是一个长期流程,在能协商的前提下,不建议闹翻,不然公司在愿意给N的情况下还仲裁,大概率会一直拖流程来跟员工打心理战,这种长期的精力消耗会劝退很多人,加上涉及很多细节非常复杂,所以很多客户往往涉及金额大的时候,都会直接选择全程委托律师,配合律师提供资料即可!

那什么时候建议公司已经同意给N的情况下仲裁2N呢?

       一是公司存在多项违法行为损害劳动者权益且拒不弥补

       二是公司态度恶劣,无理由辞退,存在可能不支付的风险

       三是自己将难以寻找新工作,特别是临近退休年纪大的

       重要的是充分自己掌握证据,且内心特别坚定自己想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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