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3 15:58:49 查看241次 来源:天津择鑫律师事务律师团队
引用法条
案例介绍
笔者分析
1.小王与小江、小罗、小李、小张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小王和四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均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2.如果小江、小罗、小李、小张均要求小王履行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照什么顺序确定承租人?
确定承租人的顺序为:小李>小罗>小江>小张。小李签订合同的时间虽然比小罗和小江的时间晚,但是小李已经住进了租赁房屋,属于合法占有。其顺序优先于其他未占有房屋的三人。小江和小张虽然和小王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是没有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小罗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故小罗优先于小江和小张。小江和小王签订合同的时间早于小张,故小江优先于小张。
3.小江和小罗、小张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三人与小王签订的合同均合法有效,但由于小王的原因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三人可以要求解除与小王之间的合同,并且要求小王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三人的损失。
撰稿:付子爱
编辑:马晓晨
校对:杨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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