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维权全攻略

2023/11/14 19:06:55 查看101次 来源:李银梅律师

21 世纪以来,交通事故是造成人们伤亡的重要原因,多数当事人在遭遇交通事故后,往往会面临肇事司机一走了之或者不愿赔偿,保险公司也对受害者置之不理的困境。这种情况下,律师应该如何帮助当事人维权呢?笔者将从以下几方面详细介绍。


一、诉前证据准备

1、及时报警并就医,固定因果关系证据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律师务必提醒当事人及时报警、就医。这样在后续追要赔偿时,所受的伤害才能够被法院认定为是由该交通事故造成。否则,法院将很难认定伤害行为和此次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院鉴定中心技术检验科很大可能不会接收伤残鉴定申请,不利于维权。


笔者就曾接触到一个案件,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当天,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大碍,没有去医院就诊,在事故发生的第三天才去医院门诊治疗,发现腿部筋腱断裂。幸好该受害人有当天去社区医院的买药记录,否则很可能无法申请伤残鉴定,导致不能向肇事方索要正当赔偿。


2、关注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


除了就诊记录外,还有一个至关重要的证据便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由事故发生地所在的交警大队出具的重要文书,其中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的责任认定,是当事人获得赔偿的重要依据。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如果当事人不满于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的结论,要在收到该交通事故认定书后的三天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说明异议情况。否则,超出规定的时间,当事人的复议申请将不被支持,该交通事故认定书就会生效,法院在后续的赔偿中也会依据该交通事故认定书进行赔偿。


3、获取肇事司机及其投保的保单信息


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就能获取肇事司机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的保险单,这些是下一步向法院起诉的重要证据。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作为机动车的一方是必须要投保交强险的,交强险由保险公司赔付,交强险份额为二十万元,其中 2000 元是车辆损失、18000 元是医疗费,剩余的 180000 元是伤亡赔偿金。商业险则属于选择投保的保险,商业险最高保险额度两百万,但是商业险的赔付与交强险不同,交强险是必须向受害人赔付的,不论受害人本身有无过错;但商业险是根据责任大小来进行赔付的,如果受害人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存在过错,在申请商业险赔付时就会相应扣减受害人过错的比例。如果处理案件的交警没有提供交强险的明细,受害人不要忘记去向交警队申请获取,如果没有肇事司机的身份信息,就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4、保存医院发票凭证


还有一项十分重要的证据便是医院的发票和住院病案,这些单据资料是追要赔偿金额的依据。仅仅凭借支付宝或者微信的缴费记录,法院大概率是不支持的。发票才是受害人获取赔偿数额的依据。如果不慎弄丢发票,也要及时去医院相关部门询问是否还能补发。如果没有正规发票,相关的支出是很难得到赔偿的。


二、不同情形的诉讼策略

(一)交通事故致使当事人身体机能受损


交通事故造成当事人受伤,但是没有致其死亡的情况下,需要申请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以确定自己的赔偿数额。


多数当事人误以为,在受伤最严重的情况下去做伤残鉴定能评上的等级就越高。事实上并非如此,伤残鉴定是为了鉴定当事人因此次事故发生后所带来的后遗症,伤害痊愈后给以后的生活所造成的危害,并不是在事故发生后就要去做伤残等级鉴定。


根据相关规定和实务经验,一般的骨折、软组织挫伤等要在事故发生后 3 个月才能申请鉴定;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体骨折等伤要在事故发生后的 6 个月才能申请鉴定;涉及大脑神经伤害的,要在 12 个月后申请伤残鉴定;如果体内安装有钢板等要在取出钢板后才能申请伤残鉴定。


而且,伤残鉴定申请要在法院的主持下,在取得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同意下选取鉴定机构对受害人的伤害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和“三期鉴定”。


在起诉之前,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向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询问相关损伤是否能评上伤残等级,但不建议在起诉前就去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当事人一方申请伤残鉴定的,对方是不认可,且不赔偿相关的鉴定费用的,要等待起诉后,在法院主持下共同选择鉴定机构。


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后,自然就会出现以下两种情况:


1、当事人经鉴定后不构成伤残等级


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这种情况下,就不能向对方追要伤残赔偿金。但是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医疗费和三期费用(具体赔偿标准在下文中列明)依旧可以向对方追要赔偿。


2、当事人经鉴定后构成伤残等级


如果当事人的受伤情况构成伤残等级的,按照相应的伤残等级追要赔偿(伤残等级分为十个等级)。同时可以追要医疗费、三期费用、交通费、伙食费。各个省份所规定的费用不同。


举例说明,如果构成十级伤残,依照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已公布 2022 年度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 38483.7 元,那么十级伤残的大致赔偿金额就是 38483.7 x 20 x 10% = 76967.4 元(此处为举例说明,情况可能不准,下文列有详细的计算公式与适用标准)。各地区上一年度的城市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同,在追要伤残赔偿等等费用时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相关数据进行计算。


3、涉及工伤的情况下


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当事人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一些单位以当事人不能继续工作为由辞退受害人。此时就可以到当地的人社局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准备好劳动合同等文件(按照当地人社局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辞退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支付受害人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与辞退当事人的经济补偿金(该知识涉及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在本文中不多加赘述)。


而且,工伤的伤残等级认定与普通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认定标准不同,工伤等级认定也要再次申请鉴定。


(二)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


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死亡,如果存在醉驾等构成危险驾驶罪等情况下,该肇事司机将会面临刑事责任。在此种情况下,就可以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需要再支付诉讼费,也不需要等待刑事案件审理完结后才能处理该赔偿事宜。


三、事故赔偿项目与金额计算方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就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和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编排如下:


(一)医疗费的计算公式


医疗赔偿金额 = 诊疗费 + 医药费 + 住院费 + 其他费用(根据正规医院关于治疗此次交通事故所支出费用的发票)


(二)误工费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x 误工时间(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日),误工期(包括以下的护理期、营养期费用)需要依据鉴定机构的鉴定确定


(三)护理费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的赔偿金额 = 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报酬标准 x 护理天数


(四)交通费的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的金额 = 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五)住宿费的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 = 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 x 住宿天数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 国家机关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 x 住院天数


(七)营养费的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 = 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一般情况是鉴定机构所出具的营养期鉴定日期)


(八)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 60 岁以下


残疾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x 20 年 x 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 60 - 74 岁之间


残疾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x【 20 年 - (受害人实际年龄 - 60 岁)】 x 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 75 岁以上


残疾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x 5 年 x 伤残指数


(九)残疾辅助器具的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 =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在 18 周岁以下


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x ( 18 - 被扶养人实际年龄)】 ÷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x 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2、被扶养人在 18 - 60 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x 20 年】 ÷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x 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3、被扶养人在 60 - 74 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 =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x 【 20 年 - (死亡人实际年龄 - 60 岁)】} ÷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x 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4、被扶养人在 75 周岁以上


被扶养人生活费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x 5 年】 ÷ 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x 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十一)丧葬费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 = 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 个月


(十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 60 岁以下


死亡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居民人均纯收入 x 20 年


2、受害人在 60 岁 - 74 岁之间


死亡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居民人均纯收入 x【 20 年 - (死亡人实际年龄 - 60 岁)】


3、受害人在 75 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居民人均纯收入 x 5 年


以上便是笔者根据多年的理论和实践经验总结出来的交通事故维权攻略,发生交通事故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是如何在事故发生后最大程度地维护合法权益,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关注的话题。希望笔者的文章能对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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