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7 19:02:48 查看8510次 来源:吴中律师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然后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劳动的用工形式。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还能和劳务派遣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吗?会存在哪些风险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这个问题。
一、是否能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关系终止。在实务中,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派遣员工是否能建立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目前大多数观点认为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后,无法建立适格的劳动关系。但是这一观点并不是绝对的,比如办理了延迟退休的员工,在实践中依然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因此,到达退休年龄后是否能与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能一概而论,而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派遣员工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已超退休年龄能否形成劳务派遣关系的认定存在争议。根据大多数法院实务来看,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招用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的员工,应当与其订立劳务合同,并在其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当派遣员工与单位发生纠纷时,应当选择适用相关的民事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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