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设立集合信托计划,需要遵循哪些要求?

2024/01/01 21:36:00 查看883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符合以下要求:

(1)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2)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3)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4)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5)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6)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7)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要求。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符合以下要求:

(1)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2)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3)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4)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5)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6)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7)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要求。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符合以下要求:

(1)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2)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3)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4)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5)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6)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7)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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