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法律允许买卖吗

2024/02/01 14:45:46 查看2071次 来源:晋毅峰律师

公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房是否可以买卖需要根据其产权性质进行判断。 

 一、可售公房 可售公房是指可以出售给个人的公有住房。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规定,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职工购买现已住用的公有住房,可适当给予折扣,折扣工龄年限,由各地确定。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购买成本价公有住房的对象为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包括购房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房人需取得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一定年限,具体年限由市政府确定。购买标准价公有住房的对象为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公有住房的现住户。现住户是指在本处有常住户口的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或其同住的成年子女。购房人须持有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购买公有住宅批准书和公有住宅租赁合同。购房人须交付购房款,其中购房款由房价款、公共维修基金和其他代收费用三部分构成。购房人可以按购房款总额 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根据《关于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可以上市出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购公有住房不得上市出售: 1. 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 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 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 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 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 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 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 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二、不可售公房 不可售公房是指不能出售给个人的公有住房。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规定,不可售公房主要包括: 1. 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的特殊部门的住房,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内与机关、办公不可分割的住房; 2. 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住房; 3. 严重损坏或危房; 4. 产权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出售的住房。

 综上所述,公房是否可以买卖需要根据其产权性质进行判断。可售公房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出售给个人。不可售公房则不能出售给个人。在购买公房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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