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后的介入 减轻五个月的有效辩护

2024/02/06 11:42:40 查看1020次

2023年6月9日,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盈信律师团队江庆欣、刘璐律师收到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黄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本案同案被告人张某为吸食毒品,委托同案被告人李某购买毒品,李某找到本案当事人黄某购买毒品,起诉书指控黄某贩卖毒品七次,共计3.4克。


本案一审开庭后,公诉机关建议对黄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家属才找到了江庆欣律师,请求江律师代理本案。江庆欣律师、刘璐律师接案后,经与当事人家属沟通了解大致情况后,即刻前往看守所会见了本案的当事人。会见后,两位律师第一时间联系了公安机关,了解本案情况,并同法官当面沟通,取得了15日的辩护期。


在15日内,江庆欣律师、刘璐律师仔细查阅卷宗材料,提交侦查人员出庭申请书、调取同步录音录像申请书、排除非法证据申请书等多份申请书及辩护意见。最终经过二位律师的辩护,黄某一审判决结果在量刑建议的基础上减轻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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