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逃汇罪的规定

2024/02/27 14:40:42 查看444次 来源:晋毅峰律师

逃汇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逃汇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逃汇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的规定,中国实行外汇管理制度,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实行外汇管制。外汇管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国家对经常项目的外汇收支实行结汇管理,对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实行审批管理,对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实行监督管理,对人民币汇率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等。逃汇罪的行为人违反了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破坏了国家对外汇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调度,影响了国家的国际收支平衡和人民币汇率稳定,损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客观方面 逃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来说,逃汇罪的行为方式有以下几种: 1. 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是指未经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将境内的外汇私自转移到境外存放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对经常项目的外汇收支实行结汇管理的规定,使国家无法对这部分外汇进行有效的监控和管理。 2. 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通过虚构贸易背景、提供虚假合同、发票、提单等手段,将境内的外汇骗购为外汇后私自转移到境外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对资本项目的外汇收支实行审批管理的规定,使国家无法对这部分外汇进行有效的控制和使用。 3. 情节严重。是指逃汇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逃汇数额在 500 万美元以上的,或者逃汇数额在 50 万美元以上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属于“数额较大”;逃汇数额在 2500 万美元以上的,或者逃汇数额在 250 万美元以上且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属于“数额巨大”。 

 三、主体要件 逃汇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这里的“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里的“企业”,是指除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这里的“其他单位”,是指除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组织,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只有这些单位才能构成逃汇罪的主体,个人不能构成逃汇罪的主体。 

 四、主观方面 逃汇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逃汇罪的动机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逃避外汇监管、获取非法利益、转移资产等。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只要行为人有故意逃汇的行为,并且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就构成逃汇罪。 

 五、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犯逃汇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自 2021 年 3 月 1 日起,逃汇罪的法定最高刑由原来的十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五年有期徒刑。 

 六、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 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 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单笔在二百万美元以上或者累计数额在五百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以上是对刑法关于逃汇罪的相关规定的简要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向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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