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裁判文书网何去何从?

2024/03/01 16:57:30 查看46次 来源:熊欣律师

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裁判文书网何去何从?

作者:团队成员 王轶楠

引起热议的人民法院案例库于227日正式向公众开放,这意味着我国的司法体系在推进透明化、公开化和规范化的道路上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案例库的上线具有如下指导意义:1、促进了法律的统一适用。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建设,旨在通过提供权威、规范的案例,促进法律统一适用,这对于深化诉源治理、提升法官的司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指导性案例被视为人民法院的重要“法治产品”,能够帮助统一裁判标准,提高司法公正性。2、提升了司法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人民法院案例库的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使得公众可以注册登录查阅案例,了解类似案件的裁判结果和裁判逻辑,从而监督司法裁判是否公众、合理,防止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现象的发生。此外,案例库的体例规范,要素齐全,便于精准检索,有助于法律检索者更有效地获取所需信息。3、弥补指导性案例不足。案例库建设可以弥补指导性案例编选周期长、总量有限的不足,同时解决裁判文书网上检索效益低下的问题。案例库基本实现了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为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与。4、辅助法律学习和研究。案例库中的案例具有参考示范的价值,对于法律学习者和研究者来说具有很高参考价值。5、提升公众法律意识。案例库引起热议,这也意味着法律意识在公众心中地位逐渐攀升。案例库提供了一个更加快捷方便的平台给公众进行查询,公众可以通过案例拓展法律视野,了解法律规则和精神,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从而提高法律意识。 

在案例库占据大家视野的同时,裁判文书网作为法律工作者经常使用的一个网站也随之受到了影响。裁判文书网与案例库应为互补关系而非替代关系,两者并不矛盾,而是互为补充。案例库入库案例达到3711件,以精简案例为主,更具典型性与引导性。而裁判文书网的案例数量庞大,至少记录了超过8000万的案件,适用情形相较于案例库而言覆盖面更广。大部分案件都能通过裁判文书网查阅,案件具有透明性。由此可见裁判文书网主要承担司法公开的职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而人民法院案例库则侧重于提供规则指引,为法官提供权威、精准的参考和指引。两者各有侧重,共同服务于司法公开、服务大众的目标。

案例库的建设旨在解决裁判文书网使用不便、检索不准、标准不一等问题,通过收录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并经最高法审核认可的权威案例,提升入库案例的检索精度、认可程度、参考力度和应用广度。这有助于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增强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尽管存在一些不足,如文书数量增加、社会关注增多等,但案例库的建设并没有取代裁判文书库,而是作为裁判文书库的“升级版”,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裁判文书库的服务功能,弥补了指导性案例编选周期以及数量的问题,解决在裁判文书网上检索效率低的不足。两者各有千秋,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因此,裁判文书上网的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弱。 

在案例库上线之际,最高法院再次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一方面,要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上网文书要覆盖各个审判领域、各种案件类型;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各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要更多上网公布。另一方面,要优化文书上网,完善隐名规则,妥善解决文书上网所带来的权利保护、安全风险等问题,促进司法公开工作持续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我国的司法公开仍然有很长一段路要走,这一路会充满阻力,但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改革,我们相信终将会带来充足的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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