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刑事律师一般要会见几次当事人?

2024/03/07 12:02:28 查看75次 来源:孙苏炎律师

在刑事案件中律师会见是必不可少的。会见工作是了解案件情况以及和当事人沟通案件的桥梁。那么一个刑事案件律师需要会见几次当事人?

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判决阶段。每个阶段律师会见至少两次。

当事人刚被拘留进看守所的时候,律师需要会见一次,了解案件的情况。

当事人提审完之后,律师需要会见一次,了解提审的情况。

当事人被逮捕之后,律师需要会见一次。

检察院起诉的时候律师需要会见一次。

签认罪认罚的时候,律师需要会见一次。

开庭前律师需要会见一次,开庭后律师也需要会见一下。

每个阶段律师会见都有相应的情况需要去了解。刑事案件只有律师能够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家属是联系不到当事人的。

我遇到过有的家属全程委托了律师了,但是想送一点衣服或者是想再次给当事人带几句话。害怕委托的律师不愿意去,就又专门请的律师去会见。其实这是不需要的,你找一下委托的律师,让再去会见一次其实是可以的。只要不是说每周都让律师去会见。偶尔有点情况让律师去会见一下这是可以的。律师也不会去拒绝的。


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判决阶段。公安侦查阶段主要是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为当事人辩护向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机关争取取保候审。检察院阶段阅卷,了解案件证据找到辩护点,向检察院机关辩护,协助当事人做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为当事人沟通量刑建议。法院阶段为当事人开庭辩护,据理力争,为当事人争取合理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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