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方婚内出轨离婚的,能否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2024/03/09 11:35:05 查看22次 来源:孔英律师

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相互关爱;这是夫妻间应当担负的责任和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婚姻中一方出现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情况屡见不鲜。

  网友咨询:

  因对方婚内出轨离婚的,能否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律师解答:

  可以。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对忠诚义务的违反,势必构成对另一方配偶权的侵犯,使对方遭受物质、精神上的双重损害。“物质损害赔偿”以全部赔偿为原则。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律师补充:

  能证明婚内出轨的证据有: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对方与第三者沟通交流,肯定不会离开通信软件,对方与第三者之间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都可以留存下来作为证据。

  2、照片录像。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外遇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并不需要告知对方。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对方对其有外遇行为予以承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3、保证书或悔过书。在对方发现婚外情之初,有的人会写保证书或者悔过书,以示以后“绝不再犯”的决心。这种保证或者悔罪,法院是会接受的。

  4、邻居、朋友的证言。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花一些时间和精力,去过错方曾与他人居住过的小区了解情况,通过保安、邻居、物业、居委会等出具的情况说明或证明进行佐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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