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0 20:05:08 查看1126次 来源:王强律师
很多当事人受伤以后,就喜欢查自己的伤情到底能不能构成伤残等级?几级伤残?但是查着查着发现不对劲了,怎么有的人说骨折就是十级伤残,有的人说骨折不一定达到伤残。还有的人说我交通事故那边伤残鉴定都出来了,自己买的意外险去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怎么还要我再做一份鉴定?其实,伤残鉴定是一个广泛的说法,伤残鉴定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常见的伤残评定标准有四种,各位当事人可以对照自己的实际受伤原因和理赔需要选择不同的标准。
一、《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1,该标准是2016年4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法律文件,该文件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2,自2017年1月1日后所有交通事故案件、故意伤害案件、雇员损害等所有人身损害致伤的鉴定标准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工伤除外;
3,也就是说,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健康权纠纷案件、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等均适用该标准;
4,该标准评残条件适中,我们以最常见的几种伤情为例:肋骨骨折六根达到十级伤残;四肢长骨骨折(踝关节除外)活动度丧失25%达到十级。
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1,该标准2014年9月3日发,2015年1月1日实施;
2,该标准适用于工伤和职业病致残导致的伤残标准评定;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以后,可以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以此标准进行鉴定;
4,该标准评残条件较低,我们以最常见的几种伤情为例:肋骨骨折一根达到十级伤残;四肢长骨骨折达十级,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达九级伤残。
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1,发布时间2013年6月8日,根据保险行业业务发展要求,制订本标准,本标准建立了保险行业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和保险金给付比例的基础,各保险公司应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根据本标准的方法、内容和结构,开发保险产品,提供保险服务;
2,该标准通常适用于各种商业保险意外险理赔,也就是大家平常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通常合同条款里面约定的意外险伤残赔付都是根据该标准制定;
3,该标准较为严格,我们以最常见的几种伤情为例:肋骨骨折四根达到十级伤残;上下肢六大关节中因骨折累及关节面导致一个关节功能部分丧失。
四、《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1,2013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通过《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该标准通常适用于刑事以及治安案件;
3,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三个标准;
4,以故意伤害为例,轻微伤拘留,轻伤二级以上涉嫌刑事犯罪。
不同的受伤原因、不同的案由其实是对应的不同的伤残评定标准,所以大家在确定自己的伤情是否构成伤残之前先要明确自己需要适用的标准。
本团队专业处理交通事故、工伤理赔、保险理赔等,需要咨询伤残可以说明受伤原因以及具体的伤情,本团队可以给出初步的伤残判断意见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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