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实施征收,这些前置程序一定要有

2024/03/13 16:40:20 查看67次 来源:北京昌运律师事务所律师

无论是征收集体土地还是征收国有土地,无论是征收方征收土地还是企业占用土地,都是需要办理前置手续的。因此无论是谁来征地,只凭着一口空言或是单单一个征收公告就来征收,都是不合法的。

但是在农村,因为很多的农民朋友对相关的法律条文不熟悉,可能会因为某些企业给了租金或补偿就将自己的土地或是宅基地交给他们使用。但这种情况是完全的百害而无一利的。

因为随着一户一宅与土地确权的完成,凡是自己将宅基地交易给他人的农民将不能在申请到属于自己的宅基地了。这就意味着以后再也无法因为房屋不够住而申请到自建房或是进行扩建房。而交易耕地的后果更为严重,最严重的情况下会面临刑事处罚。

但是在实践中,因为不了解相关法律而将土地交易出去的这种情况并非很少见。随着我国的发展,以及各地、企业不断的新增项目,大量的自留地、自留山以及耕地被企业侵占,被相关部门征收。

除此之外,也有很多的失地农民并非自己想交易土地,而是被企业的人忽悠,以为本次土地交易是合法的土地征收,直到最后才明白被骗了。

根据法律所规定,征收土地的必须是出于公共利益,且前期是有相当多的法定流程才是合法的。所以侵占土地,建设项目并不是有钱或是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就可以实施的,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有诸多的规定。

一、项目建设必须要完成项目批准

建设项目需要经过国务院、省政府或其他有权机关批准,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此外建设主体需向市、县级政府土地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完成用地预审;之后需经由土地规划部门审批,完成用地规划许可。

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各个事项的审批缺一不可,没有完成相关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是违法的,也就意味着不能征收土地,更不能进行建设。

二、建设不能直接占农民土地

无论是企业占地还是相关部门征地,都不能直接占用老百姓的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除了建设乡镇企业、村民建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项目建设时需要占用土地的,都不能直接占用村民土地,而且集体土地征收也必须要依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征收为国有之后再划拨给相应主体进行建设使用。

三、占用农地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从上述法条可以得出结论,审批手续是认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合法性的重要依据,集体土地上所谓的审批手续即是俗称的“征地批文”。

但按照法定程序,行政机关如果想得到征地批文是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极少数地方征收人员为达到快速占用土地的目的,可能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就直接占用集体土地,此时便涉及到违法占地。因此,老百姓在判断行政机关是否涉及违法占地时,对“征地批文”进行审查就十分关键。

综上所述。无论是企业占用土地,还是相关部门占用土地,都是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才能进行的。而对遇到非法占地的老百姓来讲,想要维权就势必要走上“打官司”这条道路了。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昌运拆迁律师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当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情况时,千万不要一味的退缩。而是要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勇敢的拿起法律的武器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对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行为要积极的举报。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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