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1 19:08:04 查看31次 来源:吴中律师
自书遗嘱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公民对个人拥有的合法财产进行分配和表达遗愿的书面形式。自书遗嘱的有效性是由法律保障的,然而也需要遵循特定的法律规定和书写规范,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合法性。怎么才能写一份合法规范的自书遗嘱呢?在书写自书遗嘱时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一、有关自书遗嘱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书遗嘱应当由立遗嘱人亲自书写,不能由别人代笔,也不能采用粘贴、打印等方式。遗嘱人亲笔书写全文,能够完全真实的表达本人的意思,又不易被人伪造、篡改。自书遗嘱书写完毕后,需要由立遗嘱人亲笔签下自己的姓名,不能采用盖章的形式,也不能仅按手印。遗嘱写完后,需要由立遗嘱人亲自写明年、月、日,标注日期。遗嘱上写明日期,不仅在发生纠纷时有助于辨明真伪,且能辨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当有几个内容相矛盾的遗嘱时,还有助于判明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除了上述形式要件之外,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人对其遗嘱里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不得处分国家、集体所有或他人所有的财产。
二、自书遗嘱应当包含的内容。
一般情况下,一份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至少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信息,包含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等;
(二)立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及家庭情况,写明订立遗嘱的原因;
(三)遗嘱中处分财产的意见及具体状况,包括动产和不动产。要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所在地点及其产权状况(是否存在共有、抵押等情形);
(四)遗嘱继承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性别等个人信息;
(五)遗嘱的份数、是否有遗嘱执行人等内容,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遗嘱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六)自书遗嘱的年月日及立遗嘱人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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