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被上海警方拘留如何争取无罪不起诉!

2024/04/30 15:32:44 查看38次 来源:孙苏炎律师

对于涉嫌刑事案件来说,能够争取到无罪不起诉是最好的一个结果了。那么如何争取到不起诉?是所有的案件都能争取吗?

那自然不是的,如果有犯罪事实,犯罪情节比较严重。那么想去争取不起诉是不存在的。

如果想要去争取不起诉,那么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不起诉决定是指,在查明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具有法定其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所作的决定。实质上是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一种终止诉讼的决定。不起诉决定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不追究刑事责任下的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原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五)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以上五项情形下,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二种情况,不构成犯罪下的不起诉决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就是不构成犯罪下的不起诉决定。

如果有家人涉嫌刑事案件被警方拘留,家属如果想要去争取一些合法的权益,比如取保候审,无罪辩护,减刑缓刑,不予起诉等等。可以先咨询律师,了解案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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