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22 15:39:29 查看574次 来源:林荔枝律师
夫妻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如何分割?是否算作共同财产?本文将详细解答这些问题,并介绍调解与财产分割途径。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
1.对于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从法律意义上讲,这套房屋并未完全转移所有权至夫妻双方名下。
2.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以房屋登记为准,因此,在房产证办下来之前,这套房屋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
1.在离婚时,对于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对归属权存在争议,法院通常不会直接作出归属权的判决。
2.双方可以尝试接受法院的调解,通过协商方式在离婚调解书中对房屋归属作出双方均认同的约定。
3.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同意的约定将具有法律效力,保障房屋归属权的确定。
4.若调解不成功,房屋的归属权将保持搁置状态,法院不会判决房屋归谁所有,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房屋的居住权或使用方式。
三、
1.在调解过程中,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制定房屋的归属和财产分割方案。
2.双方可以约定在取得房产证后,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3.这样的约定一旦得到双方认可并写入离婚调解书,便具有法律效力,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4.若调解不成功,夫妻双方可以在房产证办下来之后,通过另行起诉离婚后财产纠纷或析产纠纷的方式,再对房产进行分割。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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